招标编号: 21140120140901170002
招 标 公 告
兴城市徐大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业务用房锅炉设备采购(含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兴城市徐大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业务用房锅炉设备采购(含安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工程内容如下:
1、工程名称:兴城市徐大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业务用房锅炉设备采购(含安装)工程
2、建设工程地点:兴城市徐大堡镇台子里村
3、建设规模: 1台燃煤锅炉及配套设备
4、开、竣工时间: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1月30日
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6、招标范围:锅炉等设备采购(含安装)
7、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 9:30时
8、投标保证金: 2万元
9、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必须为产品生产制造厂商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锅炉制造A级资质,贰级以上安装资质(含贰级)
④投标人必须提供3份类似工程锅炉等设备采购安装合同(2011年至2013年);
⑤投标人必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货物制造商和该货物制造商的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不接受同一货物制造商的不同授权经销商关于同一产品的投标。
10、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2014年9月19日至2014年9月23日8:00—16:00)时到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兴城市兴海北路164医院东侧)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11、其他:报名时间:2014年9月19日至2014年9月23日8:00—16:00
报名地点: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伟 电话:0429-5353000
报名时需要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4、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第9项投标人资格所要求的证件;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6、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装订成册)
招 标 人: 兴城市徐大堡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兴城市徐大堡镇
联 系 人: 刘宇 联系电话:0429-5767302
招标代理人: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兴城市兴海北街164医院东侧
联 系 人: 张伟 联系电话:0429-5353000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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