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5012014091078301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本溪市剪纸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为本溪市剪纸文化创意产业园生产建设项目—印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工程按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供货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本溪市剪纸文化创意产业园生产建设项目—印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单位:本溪市剪纸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责任公司
3.供货地点:本溪市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5.供 货 期:二个月(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6.招标范围:大四开四色单张胶印机一台。(飞达系统一套,带有自动给墨系统的四组印刷单元、收纸单元一套,印刷控制系统一套)
7.质量标准:合 格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p;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能力,相关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的注册资金及相关要求如下:投标企业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800万人民币,必须具备印刷机械产品经营范围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
4. 近三年来(自2011年1月1日起)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需提供一份业绩证明原件
三、报名要求:投标人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等相关资料(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四、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
2.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售书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1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侧)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剪纸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59号
联系人:金亚娟p;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