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建材网首页 > 建筑工程 > 招标信息 > 大连市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试点项目
 
大连市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试点项目
发布时间:2015/3/25 点击次数:208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5/3/24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一、建设单位:大连市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名称:大连市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试点项目
三、工程地址:东北快速路
四、项目投资:360万元
五、计划工期:100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工程概况:东北快速路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
七、招标范围:对大连市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试点项目供货(包括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和装卸)、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及相关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设备能力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商;
(2)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书;
(3)生产厂家与同一代理商不能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报名,报名以生产厂家优先;
(4)同一品牌的代理商按网上报名先后顺序,第一时间报名的为有效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报名要求:
本项目只接收网上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办理CA锁后登录“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
(1)投标企业开标前需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参加投标,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筑信网》(www.dlzhuxin.com)按要求及早办理。
(2)开标前投标企业须按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件《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中 “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投标。
十、报名时间:2015年03月24日起至2015年03月30日
具体时刻: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公休日休息。
十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1)投标保证金金额6万元;
(2)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3天递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递交;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时未能够按时提供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5    日至20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通过网上自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三、建设单位:大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电话: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蕾   电话:84390287-802  传真:84390217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本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出于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首页
招标信息
工程信息
工程案例
租赁信息
用工信息
新闻资讯
建筑论坛
海宇钢结构
沈阳加气混凝土
运成工业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