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30120150422178102
2015年鞍山市铁东房产经营管修处、鞍山市铁西房产经营管修处、鞍山市房产立山总公司聚酯胎柔性防水卷材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鞍山市铁东房产经营管修处、鞍山市铁西房产经营管修处、鞍山市房产立山总公司聚酯胎柔性防水卷材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铁东房产经营管修处、鞍山市铁西房产经营管修处、鞍山市房产立山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聚酯胎柔性防水卷材(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3mm聚酯胎柔性防水卷材总用量24000卷,其中铁东房产经营管修处10000卷、铁西房产经营管修处10000卷、鞍山市房产立山总公司4000卷。
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总计14400卷、投资额为259.2万元;第二标段总计为9600卷,投资额为172.8万元。
2.2建设地点:鞍山市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432万元。
2.4计划工期: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10月31日,总计划工期167天。
2.5招标范围:3mm聚酯胎柔性防水卷材的采购及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生产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若为外币注册资金以注册时汇率为准进行折算);
3.1.2组织机构代码证
3.1.3税务登记证
3.1.4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本市投标企业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办理0412-2299295,外市投标企业到当地检察院开具证明)(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1.6所投产品须提供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报告;
3.1.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3.1.8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
3.2代理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3.2.1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生产经营范围可以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3.2.2组织机构代码证;
3.2.3税务登记证;
3.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本市投标企业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办理0412-2299295,外市投标企业到当地检察院开具证明)(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2.5所投产品须提供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报告;
3.2.6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由生产厂家就本项目进行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2.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3.2.8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
注: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对本项目的独家销售授权书原件(一个生产商只能对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书,生产商自行投标的不得对代理商出具授权书)。还需提供生产商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若为外币注册资金以注册时汇率为准进行折算)、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须提供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报告等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的公章;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