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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渗沥液处理工程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15/4/24 点击次数:239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5/4/23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21140120150423191301

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渗沥液处理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渗沥液处理工程设备采购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北郊老官堡村小槟沟
3、招标范围:渗沥液处理工程设备采购
4、质量标准:合格
5、投资总额:625.36万元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 上午9:30
三、供货周期:2015年 6月5日— 2015年9月2日 日历日90天
四、投标保证金:10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自动控制、电气、仪表部分可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但必须有厂家授权书),具有较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及供货能力。
2.设备供应商应是本行业正规的合法生产供应商;有最近5年内垃圾焚烧发电厂或者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业绩3个以上;有连续运行两年以上的应用经历,并提供应用厂家使用复印件;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
3.制造商须获得质量体系资格认证;
4.在国内有固定维修机构及长期的服务体系;
5.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为国家标准及买方有关部门提出的特殊要求;投标商必须提供国家颁发的制造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等资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六、报名相关要求:
1、必须实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代码证原件;
(2)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证原件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提供近三年相类似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6)经销自动控制、电气、仪表部分的授权书
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
九、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6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十、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葫芦岛市连山区化机路40号,化机厂大门至化工厂大门中段)
 
招 标 人:葫芦岛康达锦程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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