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30120150429178701
鞍山市殡仪馆电梯、自动扶梯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殡仪馆电梯、自动扶梯采购(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市殡仪馆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鞍发改项社【201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民政局,工程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唐家房镇长青公墓东侧。
2.2工程规模:电梯7台、自动扶梯6台。
2.3投资额:338万元。
2.4招标范围:电梯采购及安装。
2.5工期要求:2015年6月30日开工至2015年10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113天。(具体供货时间按招标人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本次货物招标的能力并有着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的电梯生产厂家,并在辽宁省内设有维修服务中心;电梯曳引机、控制柜、门机均为厂商自主研发、制造,不得外派生产。(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2具有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明细表,曳引式客梯电梯要求为C级(含)以上;自动扶梯要求为C级(含)以上;病床电梯要求为B级(含)以上;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电梯),要求为C级(含)以上;
3.3具备BBB级(含)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报名。(在报名截至日期前报名成功后,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6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民政局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