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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殡仪馆锅炉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5/4/30 点击次数:316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5/4/29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21030120150429178401

鞍山市殡仪馆锅炉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殡仪馆锅炉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市殡仪馆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鞍发改项社【201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民政局,工程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唐家房镇长青公墓东侧。
2.2工程规模:燃气锅炉三套。
2.3投资额:123万元。
2.4招标范围: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5工期要求:2015630开工至2015730竣工,计划工期31天。(具体供货时间按招标人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具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
(3)具备BBB级(含以上)信用等级;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报名。(在报名截至日期前报名成功后,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52613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民政局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999号
联 系 人:安建南         
电    话:0412-5539611&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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