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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楼新增电梯项目(一标段)
发布时间:2015/5/26 点击次数:258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5/5/25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21140120150525195701

招标公告
 
 
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楼新增电梯项目(一标段)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楼新增电梯项目(一标段)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路7号
3、招标范围:电梯设备采购招标。
4、质量标准:合格
5、投资总额:65万元。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6 月 19 日上午9:30
三、工期:2015年 6 月 23日— 2015年9月30日,日历日:100天
四、投标保证金: 1.3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要求为B级以上(含B级);
3、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电梯),要求为B级以上(含B级);
4、投标企业必须在葫芦岛设有维修服务中心
六、报名相关要求:
1、必须实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要求为B级以上(含B级);
(3)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电梯),要求为B级以上(含B级)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企业组织代码证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近三年销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投标企业在葫芦岛设有维修服务中心相关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10)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1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5 月 25日至2015年 5 月2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6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6、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建设工程交易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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