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3812015060866101
海城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商业一期采暖末端-散热器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城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商业一期采暖末端-散热器招标已由海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以海经开经核字(2014)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城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397740m²,总建筑面积约820404m², A区建筑面积约166332平方米,包括地下1层车库及机房,地上3层市场用房、21层住宅、18层酒店式公寓。B区建筑面积约487740平方米,包括地下1层车库及机房,地上4层市场用房。C区建筑面积约166332平方米,包括地下1层车库及机房,地上3层市场用房、21层住宅、18层酒店。
2.3合同估算价为:450万元。
2.4招标范围:钢制圆三柱,高800mm,95544片(8550组);高1800mm,5382片(382组)。
2.5供货周期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内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具体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预计交货期最晚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 9月12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散热器生产厂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周六、周日不休息,下同),在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海城市开发区希望宜城东10号)现场报名。
4.2报名时各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4.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8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3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在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海城市开发区希望宜城东10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日13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