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3212015070327901
台安县恩良医院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安县恩良医院电梯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台安县恩良医院门诊、医技、内科病房综合楼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台发改发[2014]1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安县恩良医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供货、安装、调试(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台安县恩良西路5号。
2.2工程规模:医用电梯6台、自动感应扶梯2台。
2.3投资额:255万元。
2.4招标内容: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应的服务。
2.5计划工期: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计划工期31天。(具体供货时间按招标人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如生产商投标
(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2)生产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
3.2如代理或经销商投标
(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生产商的授权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货大厦西座六层)报名,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或公证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地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生产商还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副本;
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需出示:作为生产商的合法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除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外,其余资料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名成功后,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4.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7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01:30时至05:0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货大厦西座六层)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