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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兴棚改安置小区一期工程桩基础材料采购
发布时间:2015/7/9 点击次数:289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5/7/8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2111012015070848001

招标公告
1、荣兴棚改安置小区一期工程桩基础材料采购已由盘锦辽东湾新区经济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辽滨鑫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资金来源:自筹。估算价为900万元。
3、建设地点:盘锦辽东湾新区向海大道西,锦江街南。
4、招标范围:荣兴棚改安置小区一期工程桩基础材料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日期:2015年8月2日至 2015 年9月20 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资产重组、接管和冻结现象。
(3)投标人须具有混凝土预制构件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2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600元/套。
8、投标保证金:18万元(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7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辽滨鑫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一号路北,盘锦辽滨鑫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李悦
联系电话:0427-340092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吴崎、王萍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5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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