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140120150716205101
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儿科及内科病房楼建设项目低压配电箱、柜等采购招标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儿科及内科病房楼建设项目低压配电箱、柜等采购招标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道海月路28号
3、招标范围:低压配电箱、柜、封闭母线、桥架(不含弱电桥架)、谐波保护器、应急电源柜等采购
4、质量标准:合格
5、投资总额:425万元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上午9:40时
三、供货周期:2015年8月18日— 2018年6月15日 日历日:1033天
四、投标保证金:8.5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的制造商;
3、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产品鉴定证书,报告、证书出具日距投标截止日不超过2年;
4、近三年同类产品单项合同额达到100万以上的销售业绩;(业绩以所提供合同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供货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6、其他充分反映设备或材料品质的资料。
7、不接受联合体;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相关要求:
1、必须在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副本原件;
(4)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提供近三年相类似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均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6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6、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