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140120150720205501
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程电梯采购招标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程电梯采购招标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30号
3、招标范围: 客梯2部 12层12站 2部(-1层~11层)
医用电梯3部 8层8站 2部(-1层~7层)
12层12站 1部(-1层~11层)
杂物梯1部 8层8站 1部(-1层~7层)
扶梯2部 1层-2层 上下各一部
详见招标文件。
4、工程质量:合格
5、投资估算:230万元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 上午9:00时
三、供货时间:2015年8月20日— 2017年9月15日 日历日758天
四、投标保证金:4.6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具有设备级别、型式、型号/参数明细表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要求为B级以上(含B级);
3、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电梯),要求为B级以上(含B级);
4、投标企业所投电梯必须是原品牌生产厂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相关要求:
1、必须实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具有设备级别、型式、型号/参数明细表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要求为B级以上(含B级);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电梯),要求为B级以上(含B级);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7)相关业绩(2012年至现在完成三甲医院及大型商场等,单项合同额300万以上的项目两个及以上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休息)
4、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6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6、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