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10120150827675001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的委托,为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异地新建工程项目-电热储能炉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异地新建工程项目-电热储能炉设备采购及安装
2.招标单位: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3.建设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22号
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52528.14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办公楼下一层、地上六层;音乐楼地上六层;学生食堂及服务中心地下一层、地上五层;1#学生宿舍、2#学生宿舍;新建广场等其他相关附属配套工程。
5.资金来源:市财政性教育资金
6.工期:在接到招标人生产通知后60日内全部供货结束,设备进场后50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并办理政府相关手续(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电热储能炉设备具体进场时间按招标人通知为准),并满足总工期的要求。
7. 招标范围:供热10KV固体电热储能炉设备1套,负责设备安装,办理政府相关手续。
8. 质量要求:合格
9. 投标人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应为设备生产厂商或厂商授权的代理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书;
3. 具有至少三年以上的电蓄热供暖项目经验;
4. 近五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5.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起止时间: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8日每天8:30-16:00
报名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8楼。
2、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8日每天8:30-16:00出售招标文件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4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厂商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
(5)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同时提供一套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9月21日上午09:00时整(北京时间)于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人:沈阳市艺术幼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