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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冷水机组及机组配套设备采购及机电工程安装项目
发布时间:2015/9/28 点击次数:218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5/9/25 截止日期:2015-09-29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2108842015092523801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冷水机组及机组配套设备采购及机电工程安装项目,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营口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营发改投资[2012]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公安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安装及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东临民生路,南临新联大街,北临新联北大街。
2.2工程内容:机房内除换热站设备外,冷水机组及机组配套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冷水机组系统(管道、阀门等)的安装及调试。
2.3合同估算价:440万元。
2.4工期要求:1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冷水机组厂家授权书、附属设备(冷却塔、水泵)厂家授权书的企业参加投标。投标人还需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25日至2015年9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招标代理收费500元,软件公司收费1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
5.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199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6.2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授理。
7. 发布媒体:此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市公安局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中兴里9号    
联   系   人: 马新宇          
电        话: 15941701717
传        真: 0417-2655265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p;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陈楠楠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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