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3852015120312501
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光电材料园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光电材料园电梯采购项目已由鞍高开项内字【2014】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光电材料园电梯采购项目,共18台电梯,其中客梯9台、货梯8台、杂物梯1台。
2.2建设地点:鞍山市高新区激光产业园内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459.2万元
2.4计划工期: 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3月24日
2.5招标范围:电梯采购及安装,生产厂家应完成招标文件中采购所需要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维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能力并有着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若为外币注册资金以注册时汇率为准进行折算);
(2)投标人必须为所需采购电梯的原品牌生产厂家;
(3)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税务登记证;
(5)具有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中明细表的乘客电梯中曳引式客梯C级以上(含C级)、曳引式货梯C级以上(含C级)、杂物电梯C级以上(含C级);
(6)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中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要求为C级以上(含C级);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后审。
3.4投标保证金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9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8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2月25日14:00时,地点: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建设交易中心(辽宁激光产业园E座南七层)。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