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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滨海温泉新城回迁楼(邴家湾小区)一、二期1#、2#、37#商业楼门窗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5/12/26 点击次数:289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5/12/25 截止日期:2015-12-28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211401201512252214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兴城市滨海温泉新城回迁楼(邴家湾小区)一、二期1#、2#、37#商业楼门窗采购项目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滨海温泉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生产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城市海滨路与纬十路交汇处东北侧
2.2招标内容:门窗采购
2.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交货期限:按合同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具备塑料门窗制造、销售简装安装的生产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 12月28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花苑9#楼1单元101-102室)进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1.8万元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5)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1、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上1~5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花苑9#楼1单元101-102室)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报名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13日 0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城市滨海温泉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兴城市兴海南街137#
联 系 人: 李绍中
电    话: 0429-5812318
代理机构: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
联 系 人: 娄向生
电    话: 15124261115
2015年12月24日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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