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公安局的委托,为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武警“看守”执勤目标“四防一体化”建设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武警“看守”执勤目标“四防一体化”建设升级改造工程-电子政务
2.招标单位:沈阳市公安局
3.建设地点:第一看守所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造化乡高力屯、第二看守所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浑河站乡王士村
4.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5.计划工期: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30日,30天.
6. 招标范围: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武警“看守”执勤目标“四防一体化”建设升级改造工程-电子政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由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具有同等能力的企业(并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6日8.30-16:30(北京时间)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送至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6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6日8.30-16:30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5日
开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邮 编:110013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 号:422020100100004082
联系人:韩雨轩
电 话: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