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140120160729244801
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缆材料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缆材料采购招标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30号
3、招标范围:电缆材料采购
4、质量标准:合格
5、投资总额:75 万元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8 月29 日 上午9:00时
三、供货周期:
2016年9 月 3 日— 2017年4 月30 日 日历日( 239)天
四、投标保证金:1.5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2、具有电线电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产品鉴定证书,报告、证书出具日距投标截止日不超过2年;
5、近三年同类产品单项合同额达到200万以上的销售业绩;(业绩以所提供合同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供货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7、其他充分反映设备或材料品质的资料;
8、不接受联合体。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六、报名相关要求:
1、必须在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
(4)电线电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5)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原件;
(6)国家相关部门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产品鉴定证书原件;
(7)近三年同类产品单项合同额达到200万以上的销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