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140120160729244601
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城区便民公厕建设项目环保型公厕采购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城区便民公厕建设项目环保型公厕采购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连山区
3、招标范围:环保型4蹲位公厕(5座)、环保型6蹲位公厕(5座)、移动式6蹲位公厕(2座)的采购及安装。
4、产品质量:合格;
5、投资总额:151万元;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 上午09:30时
三、供货周期:
2016年8月27日— 2016 年10月6日 日历日:40天
四、投标保证金:3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与本招标公告要求相一致的生产厂家;
3、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六、报名相关要求:
1、实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副本;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提供近年类似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6)产品彩印图册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7)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8)企业信用报告AAA级,要求提供规范性审查报告(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6、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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