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80455 重要材料
招 标 公 告
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2*140MW热水锅炉水处理设备
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2*140MW热水锅炉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2*140MW热水锅炉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采购数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交货时间。
2.4交货地点:锦州市供暖管理处工业园锅炉房(松山新区)
2.5采购范围: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水处理设备(含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海绵铁除氧器全套等)的采购及辅助设计、安装、供货、调试、试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质量标准:按照锦州地区水质标准,处理之后达到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制造企业。
3.2投标单位须为设备生产厂家
3.3投标单位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3.4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3.5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同类型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投标单位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7日至2016年8月31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二楼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公告第3条要求)、售后服务地点及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书和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2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下午14时整,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和平路二段7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16-2387015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杨阳
电 话: 0416-3585381
传 真: 0416-3596622
201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