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82016050050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阜蒙县(蒙古贞新城)区域城镇化建设项目-南部供热管网二期工程(一标段)
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阜蒙县(蒙古贞新城)区域城镇化建设项目已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部供热管网二期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阜蒙县(蒙古贞新城)区域城镇化建设项目-南部供热管网二期工程
(一标段)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阜新市阜蒙县蒙古贞新城区域。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 2000 万元。
2.2招标范围:
阜蒙县(蒙古贞新城)区域城镇化建设项目-南部供热管网二期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承包人应完成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采购(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外)、管网施工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
计划工期:2016年9月25日至2016年10月25日(具体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每个子项目的具体工期视情况再行约定)。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③2013年至今财务无亏损;
④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⑤拟派项目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聘用人员,EPC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⑥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⑦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4.投标保证金
金额:4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须采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本企业)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以到账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及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26日-2016年8月30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成功后,持网上报名成功确认回执单[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携带以下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及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计负责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牵头单位)]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5.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9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商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新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阜蒙县防空办
联系人:齐越
联系电话:0418-883372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吴崎
电话:0417-3355082
传真:0417-3355093
电子信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