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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城市供水系统升级建设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咨询、供水专项规划及初步设计招标 |
发布时间:2016/10/11 点击次数:17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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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6/10/11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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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82016050063 设计|
阜新市城市供水系统升级建设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咨询、供水专项规划及初步设计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2016.FXJY.C.039
一、阜新市城市供水系统升级建设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咨询、供水专项规划及初步设计招标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对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供水专项计划、报世行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等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情况简介:
1、项目名称:阜新市城市供水系统升级建设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咨询、供水专项规划及初步设计招标。 2、项目概况:阜新市供水配套城市管网建设工程、老旧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二期工程(未实施部分)、水质检测装备及智慧水务基础建设工程、水厂改造工程等。
3、资金来源:自筹
4、服务期限: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之前相关材料的编制;依照招标人要求及项目进展情况于2017年1月30日前逐步完成工作内容。
5、招标内容及范围:项目建议书、供水专项计划、报世行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等。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证书及市政专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凡符合上述第三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除4、5、6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到招标代理单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1日 至 2016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3 时至16 时30分。
七、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图纸(若有)押金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九、投标保证金交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①电汇或网银:以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招标代理帐户,并在附言栏中写明项目、标段名称,汇款凭证需装入原件档案盒中。
②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要汇入招标代理公司账户。
③由于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9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楼顶有“阜新公共资源”字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
2. 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3. 招标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有《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阜新市自来水总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开源路42-2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18-6532261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418-6615780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5000015201110020281
日期:2016年10月11日 |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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