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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清河区杨木林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发布时间:2016/10/14 点击次数:12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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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6/10/14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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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02016040076 建筑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铁岭市清河区杨木林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铁岭市清河区杨木林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招标单位:铁岭市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杨木镇前杨木村
4、工程规模:0.33万亩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计划工期:2016年11月20日——2017年5月30日
7、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或水利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18日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2、地点: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铁岭分公司。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建造师、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技术负责人均须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岗位证到招标公司报名;
(3)法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年限为:2013年、2014年、2015年)
(5)上述项目班子成员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备注说明:以上资料提供要求必须为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和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相同。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完成。
六、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铁岭市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铁岭市清河区杨木林子镇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04907477
招标代理人: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市新城区泰山路18号F东2-6#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24—72852200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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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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