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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县八河川镇八河川村三组道路工程 |
发布时间:2016/10/17 点击次数:1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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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6/10/17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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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52016020078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60200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宽甸县八河川镇八河川村三组道路工程已由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宽发改投字[2016]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宽甸满族自治县八河川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镇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6]0520号),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宽甸县八河川镇八河川村三组。
2.2建设规模:水泥路2500米,桥梁一座长8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4工期要求:2016年11月15日开工,2016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47 日历天。
2.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5质量标准: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6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
3.2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证书及本人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其它携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整,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7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原三江宾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宽甸满族自治县八河川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宽甸县八河川镇八河川村2组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13942593768
邮 编:11822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新玛特804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13029205818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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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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