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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金汤小学3、4号楼及地下室工程 |
发布时间:2016/10/17 点击次数:11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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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6/10/17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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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52016090047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6090047
丹东市金汤小学项目已经元宝区发展和改局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元招核准字[2015]26号核准意见,就该项目3、4号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丹东市金汤小学3、4号楼及地下室工程
2、项目地点:丹东市元宝区官电街
3、建筑面积:13198.05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553.23㎡、地下建筑面积4662.82㎡)
4、工期:计划2016年11月14日开工,2017年9月1日。
5、投标保证金:80万元。
6、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土建、水暖、电照等内容
7、质量: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请项目经理本人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与本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8)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9)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身份证和相关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材料;(10)近一年度(201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除外,审计报告须带有防伪标识);(11)近三年(2013年1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除外)、(12)网上报名确认单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丹东市双兴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振四街31-5号)进行确认,未经过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2、起止时间: 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8:30—16:00时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600.00元整/标段(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市金汤小学
办公地址:丹东市元宝区官电街
联系人: 常俊峰
联系电话:0415-2813125
邮编:118000
传真:
招标代理人:丹东市双兴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四街31—5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415-3127724
传真:0415—3127724
邮编:118000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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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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