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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冶金技师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安装工程换热站搬迁改造工程 |
发布时间:2016/10/20 点击次数:11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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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6/10/20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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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42016090051 辽宁冶金技师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已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冶金技师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下的换热站搬迁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1、项目名称:辽宁冶金技师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安装工程换热站搬迁改造工程。
2、资金来源:自筹。
3、建设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4、招标范围:
辽宁冶金技师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安装工程换热站搬迁改造工程。具体范围包括但是不限于新换热站的锅炉设备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施工工期:
2017年04月01日—2017年04月30日,共计 30 日历天。
6、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文件,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招标文件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 6000元(人民币、电汇)。
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账号:50010067590188000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0日13: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冶金技师学院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联系人: 张吉文
联系电话:024-4713908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刘健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5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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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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