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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镇东湖新城二期场地填土平整工程
发布时间:2016/12/7 点击次数:116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6/12/6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代码:04272016050384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家镇东湖新城二期场地填土平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市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唐家镇东湖新城二期场地填土平整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大发改发【2016】3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洼县唐家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唐家镇东湖新城二期场地填土平整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唐家镇东湖新城。

2.2合同估算价为1300万元。

2.3招标范围:坑塘填土及整平,动用土方约45万立方米

2.3工期要求:2016 年1月 6日开工至 2016 年 2月28日竣工,计划工期130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月6日至 2016 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5:30 时(北京时间),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班子组成人员证书及养老保险、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4.5万元递交到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12月9日至 2016 年 12月13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01:30 时至 03:5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2月30日10时2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洼区唐家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洼区唐家镇

联 系 人:    王乐      

电    话:  0427-682702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汽配城院内

联 系 人: 荣万丽

电 话: 0427-3409222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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