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30120161213234101
鞍山市消防支队烟热训练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消防支队烟热训练设施采购项目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鞍山市消防支队以武鞍消【2016】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鞍山市消防支队,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烟热训练设施采购。
2.2建设地点:鞍山市铁东区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90万元
2.4计划工期: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12日,计划工期30天。
2.5招标范围:烟热训练设施采购(达到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①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为消防安全设备制造、消防工程服务、专用设备销售;②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③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④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⑤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⑥企业具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至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报名需携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相关材料),请于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月5日14:00时,地点: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2.5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鞍山市消防支队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249号
联 系 人:王诗阳
电 话:0412-5596510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联 系 人:胡晓男
电 话:0412-5810027
传 真:0412-553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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