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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张家沟硫化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不中供电工程) |
发布时间:2016/12/29 点击次数:38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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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6/12/29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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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52016150081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6150081
1、凤城市张家沟硫化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由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丹发改审批字【2015】22号文件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申请上级专项及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编号2014-54号文件对该项目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不含供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工程规模:小区内配套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广场及停车场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供热工程、弱电工程、路灯工程、锅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该项目建设地点在凤城市弟兄山镇陈家村。开、竣工时间:2017年3月10日开工—2017年8月30日竣工。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9:30时。地点为: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凤城市凤山路7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保证金:15万元。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3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时(地址: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17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确认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证明;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2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请参考各网站具体要求。
招标人:凤城市弟兄山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凤城市弟兄山镇
联系人:戴助理
联系电话:13941522833
招标代理人: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凤城市凤凰大街11号
邮编:118100
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电话:0415-8125677
邮箱:fcjszbdl@sina.com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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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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