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32017150001 抚顺沈抚燃气青台子门站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1、本次招标的项目情况为:
(1)招标人:抚顺沈抚燃气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抚顺沈抚燃气青台子门站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3)计划投资额:5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内容: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供货、运输等;
(6)采购数量:一台;
(7)供货地点:拉古经济区太平洋工业园14#路北;
(8)供货周期:合同生效后120天内(具体供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9)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制造许可证,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的上述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凡具备上述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月11日14 时前将下列材料投递到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三号楼四层招投标服务大厅(亿丰中心售楼处北侧,沈抚新城房产交易中心四楼)投标报名箱进行投标报名,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注:投标报名递交材料必须明确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如无法确定所投项目,责任自负):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制造商的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制造许可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及质量保证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发出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5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10时00分整,递交地点为: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三号楼四层招投标服务大厅(亿丰中心售楼处北侧,沈抚新城房产交易中心四楼)。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三号楼四层招投标服务大厅(亿丰中心售楼处北侧,沈抚新城房产交易中心四楼)进行的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
7、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抚顺沈抚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李石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王欢
联系电话:024-83839169
招标代理: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211室
联 系 人:谢建宸
联系电话:024-53837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