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鞍山市汤岗子新城3号回迁安置地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鞍山市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鞍山市财政局文件鞍建发【2012】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鞍山千帆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JieGou 跨度: @KuaDu 层数: @CengShuA 其他 @QiTaA 。
装修工程:装修面积: @ZhuangXiuMianJi 层数: @cengshuB 其他: @QiTaB 。
专业工程: @ZhuanYeGongCheng
市政工程: @ShiZhengGongCheng
绿化专业: @lvhuazhuanye
设备安装工程: @SheBeiAnZhuangGongCheng
工程: 鞍山市汤岗子新城3号回迁安置地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工程,投资额为174.05万元,最大单体面积为9093.5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为 174.05 万元。
2.4招标范围:报警外网等工程 。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2 月 24 日开工至 2017 年 3 月
26 日竣工,计划工期 30 天。
2.4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BiaoDNo
2.5 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BiaoDuanYaoQiu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报警外网等工程
工期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GongQiYaoQiu
标段拦标价具体要求如下: @ZuiGaoXianJiaYaoQiu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 @dengjishu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UnitQiTaYaoQiu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TouBiaoZhuanYeTouBiaoDengJi
@ZhuanYeTouBiao @SheJiZhuanYeSheJiDengJi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3.4.1、如投标人有兴趣参与本次投标,须携带以下资料到鞍山千帆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审查: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或新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开具之日有效期为两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报名审查联系人:周岩,联系电话: 0412-2319556。
3.4.3、投标单位经建设单位报名审查合格后,方可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持本企业CA锁及项目经理IC卡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4.4、投标单位未经过建设单位报名审查合格的,将不能参加此项工程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至 2017
年 1 月 23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BaoMingAddress (报名地址)报名。
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资格确认,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BaoMingAddress
(地点)同时进行资格确认。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40万元; @DanBaoJing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至 2017 年
1 月 23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ZhengJianXiangGuanA 在 @LQAddressA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ZhengJianXiangGuanB 相关证件在 @LQAddressB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ShouXuFei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JiSongDate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TouBiaoDiZhi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鞍山千帆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鞍山市
|
|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
|
邮编:
|
|
邮 编: 114007
|
联 系 人: 周岩
|
|
联 系 人: 洪凤、曲杨
|
电 话: 0412-2319556
|
|
电 话: 0412-5535970
|
传 真: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网址:
|
|
网址: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账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