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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港10万吨级航道工程地质勘察及海上测量
发布时间:2017/1/23 点击次数:303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7/1/22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代码:04272017050015 勘察|
受盘锦港航道建设指挥部的委托,由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盘锦港10万吨级航道工程地质勘察及海上测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及测量单位。本次招标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盘锦港10万吨级航道工程地质勘察及海上测量;

2.招标人:盘锦港航道建设指挥部;

3.建设地点:盘锦港

4.合同估算价为:750万元

5.资金来源: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其余70%申请银行贷款;

6.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范围为全长50公里,通航宽度255米,航道设计底高程-16.0米,配套建设航道浮标、冰标等导助航设施,可以满足10万吨级油船乘潮满载、15万吨级油船减载安全进出港;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设计周期:自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圆整(¥150,000.00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的相应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海洋测绘甲级);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专业高工,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岩土专业)。

3.投标人须有类似沿海港口项目地质勘察及海上测量业绩;

4.投标人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月22日至2017年1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资格审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前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资格证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证(岩土专业)(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进行审查(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三楼301室、联系人:常女士、联系电话:0427-8650057),资格审查合格后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14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17年2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港航道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赵春旭

联系电话:0427-227080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电话:024-83733449-82

传真:024-83733913

联系人:范洛嘉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2962350149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2017年1月22日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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