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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满族自治县龙大线农村公路恢复工程 |
发布时间:2017/2/17 点击次数:1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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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7/2/17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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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52017020003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702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宽甸满族自治县龙大线农村公路恢复工程已由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宽发改综[2016]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丹东市交通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6]05102号),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对龙大线公路路面进行恢复,不涉及新占用地,路线设计维持原路纵断,平面线形不变,道路全长2.7km,路基宽5m,路面宽3.5m。采用砂砾土进行路基换填找平,路面结构采用4cm沥青贯入式、20cm天然砂砾,20cm水泥稳定砂砾。排水采用道路两侧自然排水。
2.2建设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灌水镇境内,起点位于龙爪沟村,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大东沟村,桩号为K2+700,全长2.7公里。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5质量标准: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2017年3月20日开工,2017年6月3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和[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应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6)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和1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原件或资料不全者将谢绝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于2017年2月17日~2017年2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三江宾馆)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3月10日9点30分。
5.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原三江宾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宽甸满族自治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所
地 址:宽甸县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15714159666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荣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电 话:18604150419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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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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