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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大胜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2017/2/17 点击次数:84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7/2/17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代码:04162017040076 建筑工程|

凌海市大胜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海市大胜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凌海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省级资金,招标人为凌海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凌海市大胜河(桩号:K0+000—K1+950)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二标段:凌海市大胜河(桩号:K1+950—K7+435)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凌海市翠岩镇上苏村。

2.3 建设规模:治理河长7.13千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清淤、岸坡防护及漫水桥三部分(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凌海市大胜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报告》为准)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

2.6招标范围:河道清淤、岸坡防护及漫水桥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凌海市大胜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且具备1个或以上相同相应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6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8日2017年2月22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每标段2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施工员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10日下午14时整,

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海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凌海市

邮    编:1212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16-8186212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秦菲菲

电    话: 0416-3585286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7年2月17日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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