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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安区集中供水工程(汤山城镇区域泵站工程) |
发布时间:2017/2/21 点击次数:13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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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7/2/20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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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52017080001 建筑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708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市振安区集中供水工程(汤山城镇区域泵站工程)经丹安发改审批字【2016】2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丹东市振安区城乡建设经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丹东振安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丹安招核准字【2016】2号)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安区集中供水工程(汤山城镇区域泵站工程)
(2)建设地点: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
(3)招标范围:1、五龙背泵站改造工程;2、汤山城山上水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所示内容)
(4)计划工期:2017年04月0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共计244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
(6)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均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
3.4具备有资质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
3.5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1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行为;
3.5.2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3.5.3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5.4企业有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5.5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6凡外省企业参加本次投标需要在开标前到辽宁省住建厅办理《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同时于2017年02月20日至2017年02月2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3)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安全考核证;(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6)近5年内类似工程业绩;(7)本公告发布日期后取得的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之函。以上资料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6日09:30时。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03月16日09:30时。
5.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100-1号)。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市振安区城乡建设经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安区水源路10号
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0415-289057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4-22954688-806 22953177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71160154740000326
2017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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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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