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220170500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鞍山市交通委员会以鞍交委发[2017]8号《关于下达鞍山市2017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县级路)预安排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安县公路管理段,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台安县境内。
2.2工程规模:湘拉线(湘水口至高力房段)改造工程起点位于湘水口(与鞍羊线交叉口),途经永安村、马坨子村、枣木村,终点至高力房(与库二线交叉口),该工程里程桩号为K0+000—K12+072.102,路线全长12.072公里。其中:一级路约0.4公里;二级路约11.7公里。
2.3施工合同估算价:1341万元,其中:省补投资702万元,地方配套639万元;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安全设施及沿线小桥栏杆修复等工程的施工。
2.5工期要求:2017年4月26日开工至2017年8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127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控制价上限为1340791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2投标人还应:(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4)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7)安全员具有有效的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构告知函》(至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10)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地点为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
4.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4.2.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为贰拾陆万;
4.2.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4.2.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 5.2.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2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3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人民币),其中: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7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台安县梅园写字楼会展中心一楼)。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台安县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台安县公路管理段
地址: 台安县
邮编: 114000
电子邮箱:
电话: 0412-4804003
传真:
联系人: 张玉力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
邮编: 114005
电子邮箱:zonghengjianli@163.com
电话: 0412-2623002
传真: 0412-2623002
联系人: 刘翠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鞍山汇城支行
账 号: 213311660018010006952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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