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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F70项目试制夹具制作项目 |
发布时间:2017/4/1 点击次数:10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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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7/3/31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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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0012017150048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F70项目试制夹具制作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F70项目试制夹具制作项目;
2、招标单位: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交货地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内;
4、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5个月在招标方现场完成夹具的安装调试工作。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采购内容:F70项目试制夹具设计、制造、图纸会审、预验收、运输、安装、调试、现场培训、终验收等等。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样车试制夹具设计、加工制造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提供1次以上不可调整夹具设计制作经验的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2台以上关节臂,线切割不少于6台、铣床不少于6台、车床不少于6台、数控加工中心等设备(须提供设备权属证明);拥有自己可控的供应商,能够在 24小时以内调配各种设备(须提供证明);
4、投标人须做到快速反应,在招标单位提出夹具问题时,投标人能够在24小时内派出负责人到招标单位现场进行处理(须提供服务承诺);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7日,每日上午8:30至17:00;
2、报名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20房间;
3、须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2)业绩证明;(3)设备权属证明;(4)服务承诺;(5)授权委托书;(6)经办人身份证;(7)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24日下午13:30。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保证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鲁晓旭 电 话:024-3166230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张晓可 电 话:024-23382836 13130205060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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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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