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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17/4/1 点击次数:90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7/4/1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代码:04162017110137 重要材料

1、招标条件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服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锦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内。

2.3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决算结束之日止。

2.4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工程项目管理所有服务内容。

2.5服务要求: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实体;

   3.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3.3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当的规模、雄厚的实力和良好的信誉以及抗风险能力等;

   3.4投标人应有与本工程项目相似的业绩和承担本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的能力;(至少提供一个业绩证明资料,以业绩合同为准)

   3.5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人员应具备较好的专业水平和相关资质,并具有符合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经验。

   3.6投标人与可能参与的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主要材料设备供货单位无隶属或任何利害关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3.8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9投标单位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10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于201741201746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宝地城B8-85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于开标一个工作日前递交到指定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4269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4269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人:王先生

    话:0416-419742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东小楼302

    人:  

       话:18001160571   0416-8092111

 

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期:201741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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