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7050153 设备|
1、葫芦岛市连山公路工程处机械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筹资方式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压路机采购,投资金额约43万。
二标段:洒水车采购,投资金额约28万。
2、项目供货地点在葫芦岛市连山公路工程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26日。
3、供货期:
一标段:2017年05月10日前。
二标段:2017年05月10日前。
4、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万元,二标段0.5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具备压路机供货相关营业资格的企业;
二标段:具备洒水车供货相关营业资格的企业。
6、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于2017年04月06日至2017年04月11日每日(周日休息)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24-20号)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7、其他: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公路工程处
地址:葫芦岛市锦葫路
联系人:陆经理 联系电话:13904296999
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
联系人:李西宁 联系电话:18524098335
2017年04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