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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雁四回路输电线路改造工程—电力工程
发布时间:2017/4/6 点击次数:80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7/4/6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代码:04112017080039

一、南雁四回路输电线路改造工程—电力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的南雁四回路输电线路改造工程—电力工程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概况如下:500KV架空线工程及两处构架平台;220KV电缆工程及监控系统;监控系统综合整合;220KV架空线工程;光纤站(通信)工程;原架空线拆除工程。

二、本工程建设地点:大连市星海湾广场(星海湾金融商务区内)

三、本工程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8日

2、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到2017年4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公休日除外)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6日到2017年4月12日

5、文件费:招标文件费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10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由施工企业和电缆生产商或电缆附件生产商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需为生产厂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电缆生产商或电缆附件生产商。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人须提供2014和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施工安装企业

(1)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电力承装一级资质;

(3)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在建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其他

(1)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项目经理需取得《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IC卡后方可参加投标。

(2)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3)本项目最终的招标、答疑文件,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网上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4)投标保证金管理:投标保证金只能为投标人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电汇或网银的方式递交,投标人应于开标前电汇至投标文件中指定的招标代理账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招标人:     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人: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大连理工大学北门科技园大厦写字间601室

联系人:       田林、吴云

联系电话:    0411-39700105、0411-39700107

传真: 0411-39700112   邮编: 116025

 

2017年4月6日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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