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10120161103780303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全过程代理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风水电工程甲供设备采购。该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风水电工程甲供设备采购
2、招标内容: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风水电工程甲供设备采购,本次招标共分两个合同包,各合同包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合同包
|
设备
|
备注
|
1
|
给排水合同包二
|
密闭提升装置
|
甲供设备
|
2
|
通风采暖合同包五
|
多联机空调(含安装)
|
甲供设备
|
甲供招标,即供应商与甲方签供货合同。
(具体数量、技术指标、布置位置等详见用户需求书,最终以中标人与实际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
3、合同工期: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共计547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根据设备安装工程实际进度。
4、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合同包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给排水合同包二
|
10
|
2
|
通风采暖合同包五
|
20
|
5、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通风采暖合同包五:投标人必须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设备代理商需要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制造商应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与检测等能力;
给排水合同包二:投标人必须是设备制造商,并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与检测等能力;
(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近三年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要求及截止时间:登录“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7.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登录“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7年5月18日10:30时(北京时间),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
邮 编:110011
联 系 人:王嫣嫣
电 话:(024)24082122-3823
传 真:024-24084166
招标代理人: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联系人:张冬妮
电话:024-31918388-303
传真:024-31918309
电子邮箱:ln_xuanyu@163.com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