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十三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工程防水卷材采购(一标段)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十三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工程防水卷材采购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工程共分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项目概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十三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工程防水卷材采购(一标段)
2.建设地点:连山区、龙港区
3.招标内容:高分子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 1.5mm厚98777㎡
4.招标范围:群英路南侧33栋楼15万平方米、群英路-渤海路50栋楼20万平方米、渤海路-步行街58栋楼24万平方米,合计59万平方米;
具体详细工程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合同估算价:237万;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上午9:30(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三、供货周期:2017年5月20日—2017年6月20日 历时31天
四、投标保证金:4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具有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3.近五年内未在合同履行阶段发生违约行为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被解除,且近三年内不存在串通投标、虚假投标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导致合同被解除等相关不良记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相关要求:
1.实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单位还须携带下述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由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近三年内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7)提供本企业在葫芦岛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的备案证书。
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并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7.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人:葫芦岛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 系 人:高延宝
联系电话:0429-3189008
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克勤
联 系 电话:15942963681、18842980086
传 真:0429-3199666
邮 编:115007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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