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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湾新区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设计一标段 |
发布时间:2017/4/29 点击次数:11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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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7/4/28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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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272017120028 设计|1、辽东湾新区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已由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服务单位。
2、资金来源:自筹。估算价为135万元。
3、建设地点: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4、招标范围:辽东湾新区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设计一标段(具体设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设计周期:2017年5月23日-2017年6月6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本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③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投标报名及购买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28日至 2017年 5 月 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招标文件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2.7万元(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5月18日10: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一号路北
联系人:卢頔
联系电话:0427-340098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系人:吴崎、王志宇
联系电话:0417-3355082、3355090
传真:0417-3355093
电子信箱:ykgxzb@126.com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刘 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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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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