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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2017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17/5/3 点击次数:72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7/5/3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代码:04132017040024 建筑工程|

清原县2017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清原县2017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2.招标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3.项目地址:清原县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计划工期:2017年6月14日-2017年10月31日

6.招标内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9.计划投资 :202.97万元

二、资质要求:

1、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2、凡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被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5月3日起至2017年5月9日16时止。

2、报名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报名箱。

3、报名递交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水利水电)、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水利专业)、水利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近五年同规模同类工程业绩两项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BBB及以上)、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表、投标人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投标人企业法人诚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并加盖社保局公章。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25日每天8:30—16:00时(节假日休息),由授权委托人或代理人携带报名材料所有原件、到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1-3号)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17年6月2日13:30时

2、开标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黄海波         

电话:139423707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941331922 

                                        

 

 2016年5月3日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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