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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青山水源净水厂及配水干管工程二台子10万吨/日净水厂水质检测中心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
发布时间:2017/5/11 点击次数:143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7/5/11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葫芦岛市青山水源净水厂及配水干管工程二台子10万吨/日
净水厂水质检测中心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青山水源净水厂及配水干管工程二台子10万吨/日净水厂水质检测中心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筹资方式为银行贷款及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青山水源净水厂及配水干管工程二台子10万吨/日净水厂水质检测中心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投资估算:600万元
2.4招标范围:检测仪器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详见招标文件)
2.5供货周期:20天(具体供货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一定的经营规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有长期的本地服务能力;
3.3须提供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附相关的经营业绩证明);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含)以上级信用等级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必须实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2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 0512日至201705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
4.3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需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
(2)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提供近年类似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企业信用报告BBB及以上,要求提供规范性审查报告(“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以上原件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到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
4.4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需提交投标保证金1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20170519日至2017 05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06080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
联 系 人:冯爱君
联系电话:0429-3265527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125100
联   系   人:佟潇
电        话:0429-3199666
 
 
 
2017年05月11日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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