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22017150193
一、 招标条件
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举升车、洗地车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方为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举升车、洗地车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
3、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交货地点: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配送中心院内;
5、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
6、采购内容:见下方货物需求表。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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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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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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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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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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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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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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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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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和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二个合同包,投标人可以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
2、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需求;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或经营场所、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9、本次招标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每日8:00--11:30、13:00--16:00);
2、地点: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层);
3、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包,如需要邮寄,另附邮寄费50元。
五、招标文件领取要求
1、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2016年或2017年任意一个月所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为人民币600元,第二包为人民币2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应附于投标文件中。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7日14时00分;
2、递交地点: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二十四层);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7月17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二十四层)。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209号
联 系 人:盖欣滨
联系电话:0412-2662928
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层
联 系 人:张秀茹、崔馨予 联系电话:0412-6382001/6352001/6332001
邮政编码:114009 传 真:0412-6382001/6352001/6332001转801
E-mail:lnbzzbb@126.com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环园支行
账 号:213311631018000480482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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