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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大凌河半拉山、下三家河下麻地险段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2017/6/23 点击次数:522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7/6/23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代码:04212017040059 建筑工程|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朝阳市龙城区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对朝阳市龙城区大凌河半拉山、下三家河下麻地险段治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大凌河半拉山、下三家河下麻地险段治理工程

   2.招标单位:朝阳市龙城区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3.建设地点:朝阳市龙城区大凌河半拉山、下三家河下麻地

   4.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朝阳市龙城区大凌河半拉山、下三家河下麻地险段治理工程招标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

   5. 合同估算价: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7.工程规模:本工程划分两个标段(实际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石笼险工防护500米及植物措施(朝阳市龙城区大凌河半拉山)

   第二标段:石笼险工防护430米,河道疏浚长度为275米 (朝阳市龙城区下三家河下麻地)                      

   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 252日历天,2017年9月20日至2018年5月30日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第二标段: 71日历天,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1月30日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9.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必须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过相关项目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必须是具有本行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经省级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2、投标人须出具信用评级报告“BBB”级及以上;未纳入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lnwcip.com.cn)或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含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从业人员必须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可查询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          

 4、参加投标的单位对朝阳市龙城区大凌河半拉山、下三家河下麻地险段治理工程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报名要求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所需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法人诚信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6)项目经理(水利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水利中级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以上人员同时出具经人社部门认定并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8)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类似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需同时具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上有效资料原件及加盖防伪公章的复印件每标段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请于2017年6 月23 日至2017年 6 月 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 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分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152-2)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法人诚信证明并加盖防伪公章(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项目班子成员本人签订现场服务承诺书。项目班子成员的相关证件原件留存项目法人单位,未中标人的投标人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原件评标结束后当场退回,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原件在公示结束后退回,中标人的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原件由招标人留存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7 月 18 日上午9:00(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中标单位须自行负责协调项目所在地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本项目杜绝分包、转包,如有此情况,查明后将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3.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全责,中标单位必须具有施工及垫付资金的能力,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六、公告发布媒体: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市龙城区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李静

      电    话:0421-3896969

      邮    编:122000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152-2(富斯顿酒店附近)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421-3895855

      邮    编:122000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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