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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非财税独立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 (2017年第一期)-EPS外墙保温板采购(网上资格确认)
发布时间:2017/7/4 点击次数:388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7/7/4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21010120170703839101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委托,为2016年沈阳市(非财税独立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 (2017年第一期)—EPS外墙保温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16年沈阳市(非财税独立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 (2017年第一期)—EPS外墙保温板采购
2.招标单位: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3.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
4.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50万平方米外墙保温改造
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6.供货周期:现货供应(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招标范围:EPS保温板采购
8.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9.投标保证金:每标段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10.标段划分:EPS保温板共划分为十个标段
备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生产企业;
2)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3)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4)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提供近三年内总销售业绩和所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0704日开始报名,20170710日报名截止。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从网上上传招标文件起至开标日期前一天止(北京时间)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20170725日上午1030时整(北京时间)在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25号甲
人:时广宇
   话:024-2296661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 和泰 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8室
人:白云鹏    刘世宇
   话:024-82240592、024-22892898
   真:024-22850099
电子信箱:lncy_one@aliyun.com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20170704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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