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兴隆台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
发布时间:2017/7/13 点击次数:116次 |
|
|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7/7/12 |
截止日期: |
|
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272017110010 建筑工程|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隆台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关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发【2016】1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主体及配套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盘锦市兴隆台区 。
2.2合同估算价为 2164449.53 元。
2.3招标范围: 改建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妇女儿童保健、检验、计划生育、婚检、消毒供应等综合业务用房,改建面积5300平方米,新增床位20张 。
2.4工期要求: 2017 年 8 月 21 日开工至 2017 年 10 月 1 日竣工,计划工期 41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月 12 日至 2017 年 7 月 18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16:00。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4.3 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年 7 月 19 日至 2017 年 7 月 25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 于润平
电 话:0427- 2811536
招标代理机构: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
联 系 人: 邵工
电 话: 18842351599 |
|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
|
|